渝美业协(2008)1号
关于参加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行业相关单位及个体经营主:
国家《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许多新的法律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劳动用工及经营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新法规实施后如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对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管理及随意跳槽、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进行制约,单位原管理制度是否违法和涉及政府处罚及员工索赔等问题亟待单位解决。为此,本协会决定在近期举办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知名劳动法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副主任律师、重庆首届十佳青年律师贾锐,为行业内单位做专项讲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会员单位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美容美发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老板)及高级管理人员(注:每单位限定两人,普通员工谢绝参加)。
二、培训内容:
1、《劳动合同法》讲解及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设计和解读;提供适合美容美发行业特点的独家《劳动合同》范本。
2、《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何修订管理制度《员工手册》;提供适合美容美发行业特点的《员工手册》范本并逐条解读。
3、涉及企业改制收购合并和员工持股相关法律常识的介绍。
三、培训费用
每单位600元(含培训费、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范本各一份及相关资料费、场租、午餐费等)。
四、时间和地点
1、拟定2008年1月16日全天,上午8点至9点为报到缴费领资料时间;地点待定。
2、愿参加的单位必须于1月12日前按通知回执报名,因涉及场地和资料准备未报名者或报到时迟到者,协会不保证参会资格和资料提供。
3、已按通知报名的单位,1月13日仍未接到通知,请主动与协会办公室联系以明确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
五、意见征集
行业内各单位针对新法规实施后,有何问题和建议及经验,请于 1月13日前通过发送邮件 cqmeixie@163.com 或QQ邮箱635250684、传真电话 63035437 、电话63035190,提交协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后统一答复、讲解和进行交流。
六、由于时间关系和通知的不便,请接到本通知的单位,代协会向业界单位转告上述通知内容,帮助协会为广大业界单位服务和全市行业共同规范发展多做工作。
七、回执报名。
请注明参加培训的单位名称、 通邮地址、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特此通知。
重庆市美容业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五日 |